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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在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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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能辞退员工。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延续到员工哺乳期结束,否则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1、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08年1月1日以前,《劳动法》对于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008年1月1日以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于合同期满因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应该根据2008年1月1日以后,实际履行合同的时间,计算经济补偿金,每期满一年就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半年以上也算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就算半个月经济补补偿金。你的情况,应该是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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