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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
1、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公共用地的可以要求业委会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占用的公共用地,协商不成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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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如果要改,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而且要经业委会盖章。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物业公司使用公共场所应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否则不能占用。即使之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书面约定,把设备层划拨给物业公司作办公用地,但物业公司对设备层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如果要使用,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沟通,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权。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建筑区划内已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未登记但为保证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建造或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经业主许可和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可以占用公共用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有,挖掘物业区内的道路、场所,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破损或擅自占有,改建物业共享部分和共享设施。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要变更,必须征求有关业主的同意,必须由业委会盖章。之后,可以向工商部门注册。房地产公司使用公共场所必须得到所有业主的同意。否则,就不能占有。以前开发人员和房地产公司有书面约定,将设备层分配给房地产公司作为办公用地,但房地产公司只有设备层的管理权,没有使用权。使用时,房地产公司必须与所有者取得联系,得到所有者的同意。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和房地产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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