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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依照承诺,依规给予赔付。 2、假如公司与客户中间未对赔付事宜开展承诺的,针对选购价保的快递(电子邮件),理应依照价保额度赔付。针对...
若是物流中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你首先可以去找你的卖家,告诉他你的情况。一般来说,服务态度比较好的卖家,会去帮你询问一下物流公司。毕竟卖家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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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诉讼时效是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你在两年之内不主张权利,你就丧失诉讼权利,而这种主张并非是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还没完没了地自行主张,而是必须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这一点,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早已作过规定。因此说,你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再向法院起诉的诉权已经丧失,它不因你寄出特快专递,诉讼时效就能得到延续,这是你对诉讼时效的误解,即使对方收到了特快专递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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