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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伤待遇。但前提是符合规定。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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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或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 具体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 (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评残以后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 (二)工伤认定调查费; (三)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对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进行奖励);(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的以下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二)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受伤职工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四)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劳动局找监察大队或者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种工伤保险待遇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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