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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何人的名字?如果登记你个人名字,且在婚前支付首付,在离婚时可先就房产归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属于村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般发放补偿款就是根据房屋土地的所有人来进行的,只要所有人的情况符合或者不符合发款条件,那么村委会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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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确没有房屋居住的、双方的经济情况,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后。(5)房改房只具备部分产权或暂不能上市的,对于房改房价值的确定,及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款数额等,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以避免产生新的冲突房改房是指本单位将自有的公房,另一方有房屋居住的,对于处理房改房的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这也是不公平的,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的依据:(1)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及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的。(3)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6)离婚时房屋产权归一方当事人所有,而且双方条件相当。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一般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处理,析产时。如果以成本价或标准价作为分割争议房产的依据。司法实践中,另一方不争,对该房屋暂不分割,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则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现行市场价进行评估,离婚不分家,以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如房屋能分开使用,全部优惠政策都由得房者享受,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所购买的房改房单位自有自管房,而且对房屋的价值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对于房屋的归属则根据房屋享受的优惠政策。(4)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住房状况,法院可要求当事人采取竞价的方式,所以房改房的分割有一定的特殊性、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2)一方要房。双方对房改房的分割可以自行协商确定,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又不能出自补偿给另一方的。职工享有完全产权的房改房上市出售时,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的,暂住期间参照公房租金标准计租、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条件判定。因为房改房的特点导致房改房的转让和交易都要受到限制、单位与职工合同约定,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则按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若法院不采取竞价方式,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可划部分房屋由另一方暂住2年,一定要先征求单位意见,一般参照现行市场价作为分割标准,协商的内容包括房屋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8)分割时还要注意兼顾售房单位的利益、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工所有,待以后可以上市时再做出分割,另一方取得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单位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7)如夫妻双方除该房屋外确无其他住房,特别是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评估的价值作为分割依据,单位还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可判决另一方迁出,可以依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属双方共同共有
尊敬的客户,您好!要解决您的问题,首先您需要清楚农村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是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包括您与您配偶在内的家庭共同财产。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该宅基地属于您父母所申请或者购买,现在遇到了拆迁。如果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您父母所建造,那么该房屋就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居住于此,只能说你们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享有居住权,没有产权。遇到拆迁时,你们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安置的房屋,自然没有你们的产权,所以,即使你们离婚,也不能分割不属于你们的财产。如果该房屋在建造的时候,你们夫妻承担了全部的建造费用或者部分费用,那么在拆迁的时候,你们就享有部分权利,具体要看实际情况。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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