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
租房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为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 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解除,但基于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解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 虽然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没有强制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由于口头合同举证困难,在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故建议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将权利义务予以确定。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继续使用房屋、交纳租金的,则认为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仍按照原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后对合同主要条款,如租金、付款方式等进行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前一合法租赁关系受法律保护。 但下列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利解除合同,但是你无权请求解除合同的。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东一般不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但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