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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您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您作为出租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作为经营者与消费者(顾客)订立服务合同,有关服务合同的履行等问题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您与消费者之间不具有法律关系,您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负责任。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以下主体可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依法成立并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例如律师协会、信托业协会等); 3、上述第1、2项中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是受用人单位委托的分支机构; 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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