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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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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2、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3、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抵押合同不是从属合同,无论有没有其他附带合同都是有效的。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从属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比如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分包合同不属于承包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包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包包括加工、定制、维修、复制、测试和检验。承包关系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支付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分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一部分项目分配给他人,然后与他人签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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