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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因为政府或者是拆迁机构进行拆迁必须要由合法的拆迁文件以及与被拆迁户订立拆迁协议,如果没有的,被拆迁户可...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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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 3.决定及方案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补偿决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拆迁方可能发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决定书,断水断电通知等等。拆迁机构不得以暴力、断电、停水、停气等方式威胁建筑的所有权人同意或者是签署拆迁同意书,如果采取上述措施的,被拆迁户有权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行政机关组织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如果是民间拆迁机构组织的,则只能申请拆迁赔偿。
征收文件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以上文件。如果遇到征地,可以要求征地工作人员出示征地批文。出示征地批文是政府的职责之所在,政府不仅要出示,还应对批文的内容进行解释,必要时还应带领被征收的农民到现场直接指认被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如果没有批文,那么征地行为就是违法的,可以果断拒绝,如果对方违法征地并且态度还比较强硬,建议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这里需要区分。如果被拆迁人已经与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要被拆迁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被拆迁人就必须进行补偿; 如果不搬走,拆迁人的所有权人要求被拆迁人搬走并拆除房屋。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就不一样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拆迁房屋应在搬迁前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搬迁。 但如果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一直不能就补偿达成共识,被拆迁人就不能一直不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所以在补偿一直谈不拢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作出补偿决定,然后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强制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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