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你们没有任何书面协议,那么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在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
房产分配的一般原则是婚前购买的算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也是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是否有书面约定等情形会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单位于1999年4月集资购房,4月19日预交购房款5万元,我与我爱人在1999年5月17日领取了结婚证,2000年12月举行了结婚仪式,由于房子是新建楼房,于2000年6月单位楼房建成,补交房款491元后,给鈅匙让进行装修,2001年12月办下房产证。)请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该房产应如何分配?答复:你好,如果出资买方的时候是由一方单独出资的,则应当视为是一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共同出资的,即使房产是婚前购买的,因为双方都有所有权,该房产应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按照以上的规定来进行房产分割。(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离婚时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分割: 1、变价分割,将共有的房屋进行买卖,卖房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均分; 2、折价赔偿,即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房屋所有人要对另一方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金钱。
2、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需依法进行分割。 3、结婚时男方父母出资70%购买的车,如果没有明确指出归男方所有,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同样需要进行分割。 4、您说男方收入连自己的生活费都不够支付,这并不影响离婚时男方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尽管您的收入明显超过男方,但只要你们婚前或婚后没有做特殊约定,你俩的收入均共同构成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都要依法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86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