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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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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被辞退的,公司应说明辞退理由,不得无故辞退,但未有赔偿或补偿之相关规定。若您想要索赔,假如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从这方面入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的,公司与员工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后至一年内的,应支付双倍工资。故需看您试用期工作了多久,与公司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定。
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付你第2个月和第三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作为赔偿。2、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不应和你约定试用期,约定的无效。3、该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依法视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两倍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是经济补偿金的算法,你工作未满半年,单位应支付你半个月乘以2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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