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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有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
第五条、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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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生征兵政策: 1、建立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我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按照我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优待金。 2、提高直招士官服役补助金标准。对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且无就业单位的人员中招收的专业士官,在其规定的服役期间,由负责招收的区政府参照其入伍当年的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分年发放服役补助金。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其服役补助金按照上述计算方法的2倍数额发放。 3、健全在役士兵跟踪服务和走访慰问制度。各级各单位充分发挥“故乡指导员”的职能作用,建立《在役士兵跟踪联系卡》,组织开展在役士兵及其家庭跟踪服务和走访慰问活动。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对直招士官走访慰问。
部队干部转业新政策: 全国各省市每年都要召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会议列入转业计划的条件: 一、重点超编的干部,特别是以档案材料不全的干部为转业重点、精简单位的人员; 二、服现役最高年限的人员,团级45,副团40,正营38,副营35,技术干部对应相应职务; 三、团处级为中转的人员; 四、被评为不称职的人员; 五、09年未走人员; 六、政治身体不适合在部队干,适合地方工作的人员; 七、超编或被免职的师级不超过五十岁人员; 八、服现役为30年以上的团级人员; 九、任干不满三年的新生干部,经教育不改,要求转业的,按复员处理。 下列人员不得列入转业计划: 一、伤病残; 二、犯罪人员。 下列人员列入控制转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连排职服役最低年限的; 二、杰出人才,专家、骨干,被评为军区以上先进者; 三、30岁以下的本科。 据说有三种转业安置方式: 一是计划安置; 二是自主择业; 三是应金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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