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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后,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一个月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享受未签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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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甲的动机很简单,由于公司没有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根据法律可以要求2月份到4月的双倍工资。至于把合同日期定在5月1号就是为了固定证据,形成单位违法的事实。 员工乙的动机可能也是在制造工厂违法的事实,按照法律2008年1月1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2008年初到现在一直没有签合同的话,双倍工资的补偿也是很大的一笔数额。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在未订立合同期间支付两倍的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的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已违反了以上规定,若再行辞退,则属非法辞退,理应得到相应赔偿—— 1.未签合同前二倍工资。与公司未签合同,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得到双倍工资,直至合同签订之日(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经济补偿金。如果未签合同又被辞退,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案例二中王小姐即可获得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其他补偿。 1)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发放辞退的书面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社会保险金、加班费、押金等费用。需要补充的是,前文提到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而诉讼时效为一年期,所以有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抓紧时间,准备好证据,将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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