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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
每个地区不一样,可以给政府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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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企业被整体接收的,安置期间的职工生活费用由接收方企业发放,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开支,其标准应不低于试点城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救济标准。破产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接收方企业从接收破产企业之日起缴纳。接收方企业收到的安置费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 (二)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职工,清算组可从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等破产财产中,按规定拨付一次性安置费。 (三)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原未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中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优先支付。 (四)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来源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负担。 (五)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所需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私营企业一般能宣布破产。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登记。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应当予以补给。二是以公司确有困难为由,停发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的工资,与法律规定相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企业自筹解决。企业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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