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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期间是否应补发员工基本生活费

2022-03-19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应当予以补给。二是以公司确有困难为由,停发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的工资,与法律规定相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企业自筹解决。企业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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