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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2-04-01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 如果房产有贷款,则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笔者就此问题询问了了公积金中心的担保公司和江阴几家商业银行,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致的,就是抵押权人都不会同意。所以,如果你房屋有贷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则必须先还清贷款。 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即可。所需全部费用: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550元)。 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认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经地义,也是很简单的事,更不应该需要费用。但从物权来讲,现产权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产权属于甲,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着房屋的产权从原属甲一人的变化为属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应的所谓加名手续时,会按照产权转移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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