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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产假128天,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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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假10天,其中单位休假3天,上海法定假7天,共10天。结婚假期的工资按照正常计算,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作场所的最低标准额。
婚假1-3天,晚婚者增加7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法规 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1条:“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1、上海市产假共由两部分构成: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和上海市增加的生育假30天,共计128天。难产妇女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妇女,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上海市修改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婚嫁的规定为98天国定产假和30天晚育假,不符合晚育标准的妇女,只能享受98天产假。但是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不论是不是晚育,生育妈妈都可享受128天的产假,原先的晚育假也调整至了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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