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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按双方约定支...
的做法违反了劳动保障规定。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按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者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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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工资分配原则以及扣减工资的本质上寻找答案。首先,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八项基本权利之一。根据《劳动法》第46条关于“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提供劳动义务期间的报酬,而“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的规定,是变相剥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其次,这一规定带有经济处分性质,而经济处分在本质上就是罚款。关于罚款的合法性问题,目前的主流观点是不认可罚款合法的。最后,这一规定也违反了公平原则,劳动者出勤一天只发放一份工资,旷工一天却要扣去三份工资,劳动者不能信服。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七天的工资。
每天发工资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周期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的要求: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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