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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购房者经常有开发人员开始交房的困惑。但是,住宅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有完成,公共建设施还没有生效,也有没有通水的人。这样的房子可以过...
商品房交付标准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有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有质检站出具的房屋质量证明;煤气、供水、电加热、污水、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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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标准包括: 一、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 2、房地产项目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四、房地产项目的基本生活设施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社交付使用时应向购买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商品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列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的质量等级、保证范围、保证期和保证机构等内容。开发人员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保修公司修理后,住宅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由开发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向《住房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重新验收,如果验收确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需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已经落实拆迁安置;供水供电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已经交付使用;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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