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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宅区的地面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划中即明确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车库,开发商建好后作为产权方或使用方(如地下人防工程等)有权通过出售、附...
通知(写在纸张的中间部位)因本小区地面车位已经停满,从即日起开放地下车库。请需要使用地下车库的业主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租赁缴费手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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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场可以收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可以收取停车费,但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应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如果能找到这个砸车盗窃的人,你的损失他自然应当承担,失窃数额2000元以上,涉嫌盗窃罪,在2000以下的,看车损,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停车场的责任,要看这个停车场收费数额的多少来定 1、停车费和保管费不是一个概念。停车费是指物业对车辆进行泊位安排、引导、停放服务;保管则是对车辆的损害、丢失承担绝对责任; 2、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应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在营利性专业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如果被盗,停车场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合法免责理由的除外)。因为,此类停车场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收费保管,并不是出租车位;车主的本意更是委托停车场保管,车主与停车场之间形成保管合同法律关系。 3、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不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不应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无人管理的公益停车场就不应该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此类停车场为政府城管、交通、道路等管理机关在闹市区、马路边、景区等处划定的停车场,一般无人收费、无人管理,车主自享停车之便。由于有关部门只是划定停车场,并未提供保管服务,所以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无法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4、务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一般应比有偿提供保管服务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轻;收费高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应当重于收费低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你和物业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对车辆的保管责任,或者对安全负责,则物业应当承担责任。 四、因此,分析你的情况,你交了停车费,在有收费有保安的停车场停车,应当属于保管合同,停车场对你的损失应当负责,物业公司外包停车场,仍属于责任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 2、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该部分车位是属于你们业主所有的。 3、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力在业主大会。因此,此部分的车位的划定、管理、收费等应经业主大会通过决议。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标准车位面积一般多大的相关知识,汽车的车位,它的面积一般来说都是比较固定的,因为汽车它的尺寸也不是很大。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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