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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对方后,原则上不能撤销。《劳动合同法》对这种情况没有任何规定。参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根据本法第9...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依法提前终止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依法作出决定而不能任由企业自主裁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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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1、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2、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3、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
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合同,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但是劳动合同有些特殊。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说明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没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就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很多人可能对这项法律有误解,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的结果,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解决劳动争议的友好途径。既然是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协议的基础上,就不需要谈补偿,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1)双方有权平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要求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合同终止前,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强加对方的意志;(3)解除协议不受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限制;(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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