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
是的:原房东未迁出户口的,新房东是不能迁入户口的(不存在亲属关系,不能投靠迁入):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1、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与卖主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且合同为有效合同,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因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你们双方履行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如果卖主拒绝履行房屋的过户手续,属于违约行为,你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请求法院判令卖主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