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交纳物业服务花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商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花费的,从其商定...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而管理费是保管合同产生的费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 风险提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建设单位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只能用来抵扣物业公司的支出,并且在使用前要得到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还要将钱的去处公示出来。若物业公司未经相关部门]登记许可就擅自收停车费,则属于违规行为,车主可以拒交,再反馈给物价部门。
小区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使用,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决定的,物业管理公司除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其有权决定的外,无权随意的用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开支,如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维修,物业管理公司应做预算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实施,因此,根据你上面所说的法律依据,业主委员会应作出有效的决议,再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将上述津贴支付给相关人员。当然,业主委员会成员通常是义务性的,如果要支付津贴应经过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的,才能要求支付。 其次,虽然小区没有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根据物业管理实际在为小区提供服务,且收取了小区业主交纳的服务费,双方之间是存在事实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的。此纠纷应属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应由业主委员会作为主体向物业管理公司请求支付,或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0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