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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

2022-05-14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而管理费是保管合同产生的费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 风险提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建设单位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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