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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交易后,房屋的性质是商品房。集资房属于福利房性质,也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由职工和单位共同拥有;取得完整产权的集资房属于...
根据中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筹集资金建造的住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按照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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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的特点——租售并举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公租房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以上就是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租房应该怎样申请问题的介绍和解答。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租赁便宜的租房却又不知道怎么租,这就需要申请租赁公租房。但是很多人对于怎样进行公租房的申请并不是很了解,所以需要咨询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协助下,公租房的申请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更快的解决,就能更好的享受国家的政策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因此,综合上述两条规定,集资房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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