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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辞退、开除三者都是员工离开公司的不同情况,三者之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是对劳动者的处分。...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以下两种情形结算经济补偿或赔偿: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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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辞退、解雇三者的结果都是你离开公司,但意义有所不同!辞职是你主动申请离开公司,没有补偿或赔偿;辞退是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要你离开公司,享有补偿金或赔偿金;解雇是公司内部的一种行政处罚,在你有重大过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由公司行使,没有补偿或赔偿。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雇、辞退、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解雇、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也可以理解为同义。而开除则是具有惩罚、处分的性质,而且要记入劳动档案中,对个人今后找工作肯定要受比较严重的影响。 解雇又称“永久终止雇佣关系”或“终止劳务合约关系”,俗称炒鱿鱼。它是解聘的形式之一,由资方或用人单位方面,主动提出;相反,若由劳方雇员主动提出的,称为“请辞”,或者“辞职”。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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