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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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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如果是劳动者还在医疗期的话,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是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2、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果是一些特殊的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员工工伤被辞退的赔偿是工伤员工被辞退的,需要按照两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的支付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另外还涉及到伤残赔偿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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