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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怎...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一般在招标后签订。同时,《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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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变更合同的,而政府采购合同一般是经过招标后签订的,同时《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因而政府采购合同是涉及招投标签订的,是不能实质性变更的,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可以进行变更。
签合同是大事,签合同合同中标明的每一项都应该认真分析,个人在合同中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签署后就应该认真履行.目前我国法律体制不够健全,国家对私营小企业的管理力度不够,以及求职者往往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很容易被企业利用这一漏洞与职工签署不公正的合同,虽然国家劳动机关近几年加大对普通劳动者保护力度,但在实际中普通职工的合法权利往往还是会受到侵害,所以为了保护好自己合法权利就需要学法懂法.根据个人经验,地方小企业很多都不跟劳动者签署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过分限制职工权利,制定不合理的劳动纪律,对违纪的处分力度过大,或者连职工到底应该享有哪些待遇都不与标明.工伤赔偿等事项更是很少出现在合同中.合同中往往对企业自身违规的约束却很少.其实国家对企业用工合同有些条款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就要了解这些规定清楚自己必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另外一份有效的企业用工合同必须是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公证的,而且企业要有用工资格.
这要看你们的采购体系和采购流程,这样才能编制采购管理制度。一般采购流程:采购申请计划(有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由采购计划员或采购员编制)--采购计会审(由采购部门评审)--采购渠道确定(由部门采购小组确定)--签订合同--采购--到货验收(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按计划、合同、标准等验收)--区分验收状态(合格、不合格、待验)--合格入库--开入库单--验收人或库管员确认--结算(领导在结算签字,付发票和入库单到财物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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