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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租的房产除“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指自用或自住的房产,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收房产税。?)外,其它类需要交纳房产税,也就是...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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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以租金为基础计算房屋租赁税。 2、增值税为月租金收入的3%,城建税为增值税的1%或5%或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的1%,房产税为月租金收入的4%,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除以12个月乘以占地面积,印花税为月租金收入的0.1%×0.001。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6号)规定,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法规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方式将《纳税通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法规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法规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因此,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房产税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法规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法规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2、《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租赁房屋进行经营,应由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由土地使用人(即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 另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都是法定的,不是由企业合同约定哪方作为纳税人。
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规定如下: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月租金在800元(含)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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