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司法解释第3条及16条的规定,不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
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保修期内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2、工程质量缺陷是承包人的原因造成, 3、发包人有证据证明通知了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承包人拒绝维修的。符合上述条件,法院才会支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的请求。
工程承包应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发包人如果没有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被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需要自担因该等补救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额外费用。由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通常与合格工程量关联,故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常会使发包人获得拒付或扣减工程进度款的抗辩权。 而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后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