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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签署变更用人单位协议,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工作照旧,不存在经济补偿一说;如果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则不给经济补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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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是我国现行政策严厉禁止的侵犯员工合法利益的行为。 所谓“买断工龄”的做法,只是一种企业支付高额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合同,结束了劳动关系,只是与原企业作了了断,对职工未来就业不产生丝毫影响。[B]职工离开了原来企业后有两种可能,一是进入失业状态,停止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保费用,但工龄仍然保留;二是被新单位录用,进了新单位,该职工的工龄仍然保留,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保费用由新单位承担,无论是失业还是到新企业工作一直到退休,均按连续工龄和社保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因此职工的工龄是根本买不断的。劳动者须明确的是,“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3、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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