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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不属于工作时间,在睡觉也不属于工作岗位上,是在自己支配的时间中突发疾病死亡是不能算工伤的。但是可根据上班内容,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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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工作场所,也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地宿舍死亡的不一定算工伤,符合以下情形的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近亲属可以领取6个月统筹地区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忙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由于单位指派的或个人要求的加班时间都属于工作时间,因此,该工人若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目前,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是:1.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19109×20=382180元)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前两项40万左右,第三项与被供养亲属人数及其年龄有关。因此,有供养人的情况下,50万也是合理的。但你单位若参加了工伤保险,这50万全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不但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也能降低单位的风险。没参加保险的单位赶紧参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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