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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不是人,是物体,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据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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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已经按照工伤待遇执行了,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受伤属于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完成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造成意外伤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解释,对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一、正常情况下都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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