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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为: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居间合同主体为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达成一致协议,居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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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下中介的营业执照,打听下口碑。我买房签的也是中介自己的合同,中介盖章,买卖双方按手印,应该都不会出现大问题。现在的情况是,中介为了给买方避税,在去国土局过户的时候会重新签国土房管局官方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递件。只要保证房子产权不存在其他问题,所有产权人都确认卖房,国土局那边收件后就一切搞定了。 如果你不想避税的话,也可以强调签正规的《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这样就很放心了,对于中介和卖方签哪个都没影响。
(2)居间合同以有偿为原则,委托合同则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居间人从事服务的范围限于为他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作为他人订立合同的媒介;委托合同的内容则为他人处理一定事务,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以该行为不违法,不违反社会公益为限。
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合同保密约定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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