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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
违规用地的厂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是不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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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告诉大家,工厂拆迁工人补偿在法律上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由于企业工厂拆迁涉及的数额较大,程序和各种补偿的计算都更为复杂。为了避免被拆迁人走弯路,建议您在遇到企业拆迁时尽早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把关,从而在拆迁中为自己争取最好的补偿条件,也把因拆迁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可以进行上市交易。2、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想过的话,只能通过做公正,这样的房子只是协议,如果您是买家,最好是等房产证办下来了再买。《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无论厂方是何种安置方案,均应支付你2005年至今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按法律规定,如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厂方虽然你可以主动打辞职报告,但前提是厂方同意支付这五年的经济补偿金。 二、如厂方刻意规避法律规定的义务,你就不要主动打辞职报告。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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