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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是不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
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是不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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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四)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是不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约束,否则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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