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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并不一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情形的,用人...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公司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等进行,程序必须合法,如果解除程序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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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四)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用日语写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单位拒绝你提前十天解除劳动合同,是正当行使权利。 刘律师提示法律捍卫你的权利律师呵护你的善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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