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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提供的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
仓储合同有留置权,仓储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仓储合同。根据中国法律,留置权适用于以下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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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 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
仓储合同中的纠纷预防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在订立仓储合同前应当认真审查双方是否具有订立仓储合同的资格; 2、当事人在订立仓储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
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并且,存货人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仓储费,是指保管人因其保管行为所应取得的报酬,其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均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抗保管人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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