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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2-04-15 276人已浏览
  • 贾淑文律师

    贾淑文律师专职律师

    湖北建弘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仲裁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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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 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仓储物品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保管人履行保管义务,存货人未支付保管费的,立即实现留置权的基本前提; 3、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等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保管人行使留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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