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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注意事项: 1管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二、不得保管法律禁止的危险品、违法品等; 3、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就交付条件、支付方式等主...
仓储合同纠纷有以下规定: 1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仓储合同纠纷; 2、仓储合同纠纷是指从合同设立到合同终止的总称; 3、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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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时效问题。 二、注意案件的管辖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即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因此,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六十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合同中仲裁条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虽然有约定,但约定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和术语不规范。例如: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争议、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上述协议,在纠纷发生后,在申请仲裁时,被认为协议不明确,不予受理仲裁申请。2、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合同规定:争议可提交a市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协议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在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地方存在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可以说,这样的协议不仅没有达到简单快捷解决纠纷的目的,反而增加了很多麻烦。三、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如果有合同规定:如有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根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法解释的规定,由于该协议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违反仲裁的唯一性和最终性,将被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协议,其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一般我们在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商品房预售合同要包括哪些条款? 3、当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候,他与买房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4、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进行登记备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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