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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用户可以依法与供热单位解除供热合同。(一)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经营项目的;(二)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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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规定,尚未安装供热设备的人不需要支付供热费用,但一般统一管理的社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按照社区规定的费用计算。就像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子有相关费用,不管住户住不住,都要交。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式不同,月、季、年都可以。一般暖气费按房屋面积征收。每月每平米价格不是很高。《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收和利润组成。(一)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成本。供热生产成本是指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等应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供热期间的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二)税收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应缴纳的税收。(三)利润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应取得的合理收入。目前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 输热、配热等环节的合理热损失可计入成本。
供热合同,属于使用合同,如果是一手房,应该是与房主签定;如果是租房,仍然是与房主签供热合同,但实际供暖费是居住人承担,房主找居住人协商;您的情况:二手房已经过户,供暖也已经过户,那么,之后的借暖合同,会与新房主签定,供暖费也由新房主承担;之前此房欠的供暖费,热力公司应向原房主追讨;但如果您买房后没有将供暖过户,您欠费,热力公司也还会找原房主追讨。
原告: 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张,, 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赔偿因三姓热力站遮挡原告商服房、影响正常经营,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阿城区庆云小区工商局家属楼2号楼的回迁户,现住庆云小区三姓胡同号,是商服房。2000年庆云小区工商局家属楼回迁,原告发现三姓热力站应当迁走而并没有迁走,其位置在规划图上应该是绿地。 三姓热力站是一个二层建筑,正好挡在原告的门前。多年来,原告多次到有关单位反映情况,要求将三姓热力站搬迁,直到2011年10月31日,被告才将三姓热力站搬迁。11年里,三姓热力站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经营。 现起诉至阿城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起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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