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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如果没有办理续期手续,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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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的使用寿命为40年。属于住宅建设用地的,到期后不予回收。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到期后不申请续期的,国家将免费回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将收回。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件的所有权期满后,由国家免费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并登记。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后,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如果没有办理续期手续,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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