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尽管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但当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明显高于违约金的金额时,守约一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也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在房屋买卖过程...
1、买家和中介签订的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则已经生效,属于买家和对方的约定,和卖家没有关系。 2、是终止结束,而不是中止(暂时停止)! 3、因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买方是可以接触买卖合同的。 关于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承诺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结合审判实践,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原因总结如下 (一)协议解除; (二)完全违反合同; (三)迟延履行;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
商社买卖合同解除的原因总结如下:1、解除合同2、根本违反合同3、延迟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具体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说明》明确记载了后三个事由。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商社买卖合同约定,买方以担保贷款方式支付。由于当事人方面的原因无法签订商社担保贷款合同,商社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