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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孕妇在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同时,原孕妇单位将按照规定继续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纳,部分个人缴费孕妇可以自行交给单位...
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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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期间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依法分别负担。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由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放假,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即没有放假之前同样的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产假期间在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钱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产假期间的社保仍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规定来缴纳,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对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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