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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可以拒付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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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和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提供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物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和服务。 2、一个或几个业主没有入住,物业及其周边环境仍需维护,以确保物业的整体运行。业主以未实际入住、未享受物业服务或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无法律依据。 3、业主在法定期限内不主张解除销售合同的,视为房地产的准业主,应当按照物业合同支付物业费。
1、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交物业费不合理。房屋交付后无论是否有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缴。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受损,应由开发商负责,物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可要求物业与开发商联系,协调处理。开发商无论如何,业主或物业都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并赔偿业主的损失。过了保修期,业主自行负责,或者施工单位有偿维修。 4、业主不能因此事而拖欠物业费。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不接受或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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