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
治安案件的管辖的规定如下:1、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而言,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的分工的规定,比如是应归属公安机关管辖还是法院管辖或者其他部门管辖;地域管辖是明确管理事项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即应由哪个具体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级别管辖则是明确管理事项在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即由派出所、县公安还是市公安局或者省公安厅管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和第7条第1款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主管机关应当是各级公安机关,因此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事权划定,法律也没有对管辖作出明确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来说,管辖可分为职能管辖、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分工的规定,如应当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法院管辖或者其他部门管辖;区域管辖是指明确管理事项在不同地区相同性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即当由具体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明确管理事项在同一性质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即由派出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管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主管部门应当是各级公安机关。因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事权的划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公安部门。
确定治安案件的确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治安管理。法律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治安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治安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3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