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关于经济补偿金(1)支付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中只有一种补偿金,就是你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在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比如未按规定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在这种情况下,你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一年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