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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房屋评估补偿。经实地勘丈清理后,按照綦江府发〔2008〕39号文件规定标准,对应评估作价,确定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对产权户合法产权面积...
由于各地的房价差异很大,因此,农村房屋拆迁也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通行标准。从全国层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确保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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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芜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芜政〔2011〕10号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与要求 (一)严格规范征收程序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应严格规范履行房屋征收程序,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状况调查登记、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发布、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等各项工作。 (二)科学制定征收计划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屋征收计划管理,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各项规划应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的,应做好房屋征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计划一经审批确定,要严格执行。 (三)认真做好调查登记 各级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要认真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要依法依规做好未发证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四)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房屋征收要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相关状况、分户补偿情况等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开和公布,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实施“先补偿、后搬迁” 坚持文明征收,先确定补偿、后实施搬迁。禁止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电、供气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杜绝暴力搬迁、野蛮搬迁,对采用非法方式的单位及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妥善处理历史问题 对《条例》实施前的项目,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处理。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三、明确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及职能 按照“分级管理、权责一致,重心下移、以县区为主”的原则,确定我市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及职能: 市住建委是市房屋征收部门,其所属市房屋征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制定以及对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市住建委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市容等部门制定用于指导我市征收工作的具体工作规程和相关标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县、区住建委是县、区房屋征收部门。 原市住建委在各区设立的房屋拆迁管理所交由各区住建委管理,各房屋拆迁管理所更名为区属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明确职责、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市、县区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公安、监察、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协调和配合,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研究和解决房屋征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只要是房屋的拆迁事项都是要根据上述的规定进行而不能容许政府超越这些规定而侵犯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否则就算是为了公益事业而做出的拆迁决定也因为违法而必须停止。
每个地方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不同。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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