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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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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知,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让员工遵守共组纪律,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2、公司以你违反规章制度进行罚款,首先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其次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最后该规章制度已经向您公示了。缺乏上述任何一个程序,公司对您进行罚款都是违法的,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3、《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公司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规定罚款的权力,因为一般认为罚款权属于公权力,只有国家机关执法的时候,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作出罚款决定。所以即便公司有罚款的规定,可能也涉嫌违法而无效。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您可以去投诉公司的罚款行为。5、单位拒不支付拖欠、克扣工资,你也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6、综上,公司罚款是违法的,从你维权的角度考虑,如果公司让你交现金,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条证明,这种方式比较有利。如果公司直接在你工资扣除,那你有权要求公司出具工资条并打印银行清单也是可以证明的。7、如果你去劳动监察投诉,需要带上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记录以及上述扣工资证明过去办理。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清单、罚款证明、公司注册信息以及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去所属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作出的计件调价不满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的计件条件是没有经过协商、通报等自行调整的,劳动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单位的处罚制度没有经过上述程序的话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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