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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程序主要是指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很多...
什么是集体,集体劳动合同怎么签?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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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集体合同期满或者集体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集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续订的要求。
关于如何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之间事情我来详细的说一下一、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二、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四、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五、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六、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集体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 《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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